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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埋下一座城 1


  醒来的时候,已经快要接近傍晚,抱玉的头还有些痛,发现自己身上一件衣服都没穿竟躺在他怀里睡着,她甚至还抱着他的一只胳膊在怀里。那样的肌肤相亲。

  她想起了那一幕,立即坐起身子,薄薄的空调被盖在身上,她四处找自己身上的衣服,除了一件白衬衫皱巴巴地落在床尾,别无其他。

  他正祥和地熟睡着,她凑近了距离看他的脸,非常挺拔英俊的面孔,确实很迷人,结实的肌理纹路让她惊叹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男人,好像挑剔不出一丝瑕疵。当然,他最坏的就是他琢磨不定的脾气了。

  好起来,风和日丽,坏起来。狂风暴雨。

  他的嘴唇看起来像是精心雕刻上去的,老天真是不公平。好像许尽欢那类人就是随意的创造出来,而他这样的就是一笔一划雕琢出来的,五官那么立体,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一张商人的脸。

  她竟看得有些痴迷了,原来她也会犯花痴,想到昨夜的那一段缠绵悱恻,她绯红了脸,尤其是看到那条凌乱的白衬衫,更觉得忒煞情多。

  穿上衬衫,拉了拉上面的褶皱,她看到墙面上挂着的时钟,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她还要为明天和酒店老板的谈判而早作准备。她刚想下床,他却一个翻身,手臂又搭在了她的身上。

  为了不惊醒他,她小心翼翼地想搬开他的手臂,却惊动了他,他反手一捞,两人一起从床上滚到地上,爬到床上,又滚到地上。傅云起贪恋她皎洁的身体,这让他觉得自己像独自航行太久的行者,赫然发现富饶的岛屿,竟是史前天堂。

  她终于挣脱开他的怀抱,笑着说“别闹”,接着去翻自己的行李箱,拿出几瓶水。还有一些水果,居然还有红牛维生素饮料。

  “这是给我的?”傅云起问。

  “是啊,我怕你腰肌劳损。”她笑道。

  傅云起佯装生气斜眼看她。“别惹我,不然有你好看。”

  她屁颠屁颠跑过来,“晚上做点什么吃?”

  “一个青菜,一条鱼,好不好?我炒青菜,你做鱼。”傅云起说。

  “那我的责任岂不是很大,我厨艺都是跟尽欢那小丫头片子学的,做不好怎么办?”

  “反正,我都能吃。”他说罢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我饿得要命。”

  抱玉在厨房忙碌的时候,傅云起把餐桌布置了一下,格子桌布,黄色蜡烛,还有一瓶套房里自带的红酒。他听见抱玉做饭的声音,她边做边哼着歌,是王菲的《美错》。

  让我感情用事,理智无补于事

  至少我就这样开心过一阵子

  不管他是真的你是假的谁是目的地

  能自以为是也是个恩赐

  不是来得太快,就是来得太迟

  美丽的错误往往最接近真实

  尽管昏迷有时梦醒有时不坚持

  人生最大的快乐也不过如是

  汁子调好了,她停止了唱歌,漱了下手指头上残留的味道,朝着傅云起喊道:“云起,你快过来尝一下。”

  傅云起愣怔在那里,没有移步,也没有后退,他只是愣在那里,然后告诉自己记住这一刻,因为就在这一刻,他突然开始有了家的感觉,他很幸福。

  只要一个女人给了他一点家的感觉,他就会想回报给她满室橙色的灯光一样、源源不绝的眷恋。

  最开始,他嫌弃自己赖以谋生的刀,因为他玩惯了血雨腥风的游戏。此刻他觉得,刀应该藏在威风凛凛的披风之后,不动则已,动则日月无光,杀完后擦擦脸上的血,对身后的女孩说,别怕。

  晚上,他们边吃冰淇淋边看电影,抱玉细长白皙的腿随意放在傅云起身上,手里拿着pad,看些行业数据,对电影里演的什么并不关心。那都是傅云起从国内带过来的碟,不过一两张的样子,现在放的那张是吕克贝松的《这个杀手不太冷》,里昂是意大利裔的顶尖职业杀手,一直孤独的住在纽约小意大利,只有一株盆栽是他最好的朋友。

  但是此刻她看到那个叫玛蒂达的女孩哭着说,“我希望你没有说谎,我希望在你内心深处真的对我没有一丁点儿感觉,你最好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因为只要有那么一点点,你将会后悔你什么都没有对我说。”

  傅云起按下暂停键,盯着抱玉看,他喜欢这样的时光,他喜欢她卸下防备,也不像公司里那样假装。其实抱玉虽然戴着耳机,其实她一个字都没有看进去,因为她也喜欢这种安静的时光。

  她后知后觉电影暂停了,对傅云起笑笑,摘下耳机,“不看了?”

  “哪有你好看。”

  “少来了。”抱玉随意看向电视机。

  “你不喜欢这种电影?”他问。斤余来亡。

  “还好,我比较喜欢宫崎骏的电影。”

  “动画片?你这是向我显示我比较老,而你比较年轻么?”

  “我可没这种意思,您这是听者有意了。我是喜欢宫崎骏的《悬崖上的金鱼姬》,因为里面有一句台词叫做,一举一动都是承诺,会被另一个人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因为一句台词而爱上一部电影,这倒是很少见。”

  “有吗?不觉得,我说的都是真心话。不过,有的不是宫崎骏的片子,我也喜欢。”抱玉托起下巴,看向屏幕,“比如卡梅隆的《泰坦尼克号》。”

  “让我猜猜看,这又是因为哪句台词。”傅云起看着抱玉的样子,也把腿放到沙发上,学着抱玉的样子,胳膊抱着膝盖,和她面对面而坐,“你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不羁劲儿,是喜欢那句‘你跳,我就跳’吧?”

  抱玉摇摇头,露出小动物的可爱模样,“不喜欢,那句话有点儿矫情和虚情假意,放在生活里不太真实。”

  傅云起笑着,好奇道,“那你喜欢哪句?”

  “我喜欢Jak掉在海水里死去、Rs获救后的那段儿,她得救以后,别人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小姐?’,她说,‘Dasn,RsDasn’。”

  她喜欢Rs将自己的名字冠上了Jak的姓氏。

  真好,他的姓氏,以后就是她的名字。

  “你是喜欢别人叫你傅太太。”傅云起一语戳穿,靠在沙发边上笑着。

  她上来作势要掐他的脖子,“我让你再戳穿我!”

  他一把抱住她,她笑闹着要挣脱开他的怀抱,他拉过她从身后抱紧她,她张牙舞爪地向前,他低声说,“再让我抱一会儿,就一会儿。”

  他像是个患得患失的孩子,又像是预料到他们很快就不再见面了一般,用力的抱住她,生怕她会稍不留神就化作一缕青烟,转瞬即逝。

  许尽欢穿的人模狗样的走入文学的大楼,在他们编辑的引导下来到一间办公室门前。那编辑含笑指引,“您进去就能看到这次的采访对象了。”

  她狐疑的想这谁啊采个访还买那么多关子,神神秘秘的。推门进去以后看见程子放在里面,她忙过去问:“这到底是采访哪位大作家啊,怎么还”

  话说到一半就愣住了,她指着程子放惊得像看见鬼一样,“不会不会就是你吧?”

  “聪明。”他笑着喝了口茶。

  采访前的编辑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好好写,这次的采访对象很难得才请来。一定要重点描写一下他的私生活,尤其是感情生活,重点还是得回归到他的成长道路上来。认识了之后就去半岛吃下午茶,务必好好伺候着。

  许尽欢回想了一遍那几个编辑的话,绝对不敢相信她们所说的采访对象原来就是《lds》主编。

  和程子放出来就是不一样,尤其是在没喝醉的清醒的时候。进了门之后就点好了茶,三层的点心盘,一盘马卡龙,一层慕斯蛋糕,还有一片小面包但不知道配的是什么酱,好像是半岛沙拉酱,许尽欢这么想。

  然后程子放端起红茶,不先发起话题,只是笑面虎似的对着许尽欢虚情假意的笑,随意寒暄。

  样子像是知道了许尽欢的什么不可告人的糗事。

  她终于意识到,“你别笑了,笑的我心里发毛,是不是我那天喝醉了以后,对你说什么了啊?”然后她看到程子放轻蹙了下眉头,立马补充说,“还是,我对你做了,些什么?”

  她刻意强调了下“做了”二字。

  “你忘了也没关系,反正不过是两个醉酒的人在马路边说的一通胡话罢了。至于做了什么嘛,许尽欢,你大概自己都不知道吧,你吐酒吐得厉害,而且全部吐在了我身上,令我绝望的是,里面居然还有金针菇”

  “你不要再说了!我们开始采访吧!!!”她用海豚音尖叫着,惹得这家吃下午茶的客人都用十分不满的眼神瞪着她。她此刻脑子里全是自己吐酒时的丑相,尤其是嘴里还耷拉出来一根金针菇,这个世界太过疯狂了!她在心里打了一套天马流星拳发泄。

  她端正了坐姿,正色问:“程西斯,你上大学的时候都学些什么,考试难不难?”

  程子放反问她:“你大学学的是什么,考试难不难?”

  许尽欢即刻掰着手指数:“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西方文论和外国文学史,考试嘛,有难的也有不难的。你呢?”

  “恒星物理基础、理论力学”皱眉,“都很无聊。”

  许尽欢这才惊倒,手中的笔啪嗒一声掉到地上:“你是学天体物理的?你没学过中文或者文化市场营销?”

  他也很吃惊:“那么简单的东西还需要学?”

  程子放在学习这件事上,一点不挑剔,他坚信所有的学科都是相通的。同样他在吃这方面,也出奇的不挑剔,这一点许尽欢深有体会。有段时间,他痴迷于收集泡面里赠送的卡通图片。他说:“许尽欢,就差一张就集齐全套了。”

  许尽欢已为此吃了一个月泡面,为此她断然拒绝:“我不吃,要吃你自己吃。”

  程子放理直气壮:“我不吃,再吃我就要吐了。”

  聊到这里,许尽欢突然想起来了,“对了,我帮你做了这个。”说着兴奋地丢下本子和笔。

  “这是什么?”程子放蹙眉。

  “你的日程安排表。”一本花花绿绿的本子,翻开来,里面还有各种买泡面赠送的卡通图片。

  她看着他,眼里的期待突然让他的心狠狠地揪了一下。

  他合上本子。其实冷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许尽欢原本那么清醒。她写不出出彩的故事,做不了那么有名的作家,但她心绪澄明。而今她会笑,会生气,笔下的每一个故事都仿佛有了生命但她变蠢了。

  就像多年前的他自己,才气惊人但愚不可及。

  “你不喜欢?”许尽欢小心翼翼地问。

  他不置可否,反问:“你喜欢现在的自己吗?”

  她有些迟疑,然后点头。

  “有男朋友了吗?”

  “什么跟什么呀!”许尽欢忽然面色涨红,有些恼怒地夺过本子。

  “交给你个任务,明天的酒会和后面的媒体采访,你陪我去参加。”他用命令的口吻。

  “我要是不同意呢?”

  “那我就把你放我办公室的那些手稿全部给你划了。”他使坏一样笑道。

  “程西斯,你不讲理。”

  程子放白了她一眼,“程西斯很不喜欢你这么说程西斯。”

  许尽欢转头,很无辜:“主编,我知道你长得帅,但是人长得再帅,也要讲道理啊。”

  “不去我扣你工钱。”

  “编辑部的钱现在归我管。”

  程子放想了想,斩钉截铁:“那我不把你七十万字的手稿还给你。”

  程子放果然言出必行。次日一起参加酒会,进门后就接受媒体采访,许尽欢去的晚,到的时候已经发现他已经在她的那厚厚一沓的手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封面写了,扉页写了,侧面写了,意犹未尽,问记者要了一张纸,很努力地做了一张书皮,包好,再写:程子放。

  记者问许尽欢:“这是什么行为艺术?”

  许尽欢解释道:“我们主编有病,今天忘了吃药。”

  程子放闻言,还在乱涂鸦的手不禁抖了一下。

  咖啡泼洒,许尽欢很自然地替他扶了一把,“我不管,回头你都得给我擦干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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