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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4章 凌楠 上


  仿佛平地响起一个炸雷,莫丈天这句话一出口,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燃^文^书库][www].[774][buy].[com]

  当然,这其中并不包括章文华,因为这件事情她早就知道了。

  杨栋梁和莫允德两个人都是微微张开嘴巴,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莫允琪则是一把抓住凌楠的手,好像今天才刚刚认识她一样,盯着她的脸使劲儿看,一个劲儿的看,激动地道:“楠楠姐,你……你是我的亲姐姐?”然后回头问道:“爷爷,这……这是真的吗?”

  被她这么拉着拽着,作为当事人的凌楠一点反应都没有,她早就是一脸错愕了。

  而莫丈天老爷子……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就好像浑身失去力气了一样,身体晃了一下。莫允德见状赶紧过去,扶着他坐在沙发上。

  所有人都在等着莫丈天继续往下说,而缓了好长一段时间,莫丈天才终于叹了口气:“这是真的,凌楠,其实你本来不叫凌楠,你姓莫,叫莫允晴,是我莫丈天的孙女……”

  忧伤、寂寥、落寞、喜悦、激动、悔恨……眼神中交织着无比复杂的情绪,莫丈天陷入了曾经的回忆之中……

  莫丈天老爷子结婚很早,可是要孩子却很晚,在收下一个养子,也就是莫允德的父亲莫中原之后的第三年,他才有了第一个亲生的儿子,取名叫做莫中云。

  而那个时候,莫丈天已经是三十多岁出头的年纪了。

  如果放到现在,三十多岁当爹不算晚,可是在他那个年代,这就已经是很晚很晚特别晚的典型范例了。

  莫丈天少年经商,虽然三十多岁的时候还没有什么太大起色,却也远比一般的人家富裕。这么大年纪才得了一个儿子,两口子自然都是爱如至宝,属于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那种,要星星不敢给月亮,就这么的……疼着爱着呵护着,莫中云就在这个大大的蜜罐子里渐渐长大。

  那个年代,没什么太多的娱乐,好在云海市地处沿海,自古以来就是重要的渡口码头和渔业集散地,可谓是船帆招展,汽笛悠扬,每当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时候,碧波扬起万帆竞渡都是一个很激动人心的场面。为了哄儿子高兴,每当闲暇,莫丈天总会抱着儿子莫中云来到海边去看海看船,就这么长此以往的,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莫中云就深深的爱上了大海,就幻想着有朝一日也能踏上甲板去扬帆远航,去亲身感受大海的波澜壮阔,最好能到天边去看看,去那个最最遥远的地方。

  是的,这是一个属于孩子的正常的梦想。

  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想想也就想想了,或许一辈子都没有实现的机会。

  可是作为莫丈天的儿子,一个富贵人家的公子……这个理想,也就不是那么遥不可及了。

  八个字:因为有钱,所以任性。

  莫中云渐渐长大,跟所有富贵人家娇生惯养长大的孩子一样,他也沾染上了许多不良的习气,比如脾气古怪,比如易燥易怒,比如性情冷漠,比如不太懂得什么叫做尊重他人。

  而除此之外,他最大的一个爱好,就是海!

  航海!

  虽然从孩童变成了青年,可他想要出海的想法依然没有改变过,而且越来越炙热,越来越强烈。

  终于有一天,他悄悄的搭乘了一个朋友的船,留下一封信之后,真的出海去了……

  呵呵,有钱人家的公子哥,谁不喜欢一点刺激的玩意儿呢?

  而他这一走,就是整整一年。

  谁也不知道莫中云这一年去了什么地方,干了什么,遇到过什么人,也不知道他都经历过什么事情。只是在某一天他突然回来之后,大家都发现,他的性情发生了很大变化。

  从前那个嚣张任性,有些放肆又喜欢大吵大叫嘻嘻哈哈的莫中云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个深沉,冷静,很少说话,性格有些阴郁,甚至眼神经常会露出瘆人寒光的男人……

  他不再出去玩耍,而是很按部就班的,听从父亲莫丈天的吩咐,成为龙腾的一员。

  然后,从最最基础的碎冰机学徒做起,积累经验,一点点的向上提升。

  这其中有多少苦,有多少累,受了多少罪,自不必说。

  如果是从前的莫中云,他根本吃不了这么多的苦头,可能连三天都坚持不下来,就呼朋引伴吃喝玩乐去了。

  而现在的莫中云,他一声都没吭,不管怎么遭罪,他竟然全都咬牙忍了下来。

  人,终究会长大的。

  对于儿子的这种改变,莫丈天当然喜不自胜,哪个当爹的看见儿子不作了心里能不痛快的?观察,观察,再观察……莫丈天很欣喜地发现儿子是真的变了而不是随便装装样子,见此情景,他甚至都有了一种想法,那就是自己再干几年,等莫中云年纪再大点,沉稳点,经验再丰富点,自己就下来,然后把龙腾交到他的手里,让他接班。

  而正所谓成家之后方能立业,就在莫中云回来之后的当年年底,莫丈天就给他安排了一门亲事,是一个老朋友家的孩子,书香门第的女儿,虽然家境一般,但是姑娘秀气端庄,而且性格也很不错,莫中云看了一次就点头同意了——嗯,那个年代虽然也有了所谓自由恋爱的说法,可更多的,还是这种介绍之后相亲的形式,莫家虽然有钱,却也不能免俗。

  事情,就这么定了下来!

  原本以为生活就会这么继续下去,可是正应了那句老话——天有不测风云。就是这么一天,一个女人的突然出现,将这一片令人醺醺欲醉的平静彻底打破了。

  这是一个奇怪的女人。

  她长得很漂亮,是个容貌出色的女人,却是留着一头好像男人似的短发,脸上身上的皮肤都是那种经过长期风吹日晒之后才会拥有的古铜色,而且走路的姿势很怪异,摇摇摆摆,好像害怕有什么颠簸似的,那种鸭子一样的姿势,而除此之外,最最引人注目的,在她的怀里,还抱着一个襁褓,里面是一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是一个女婴。

  她是来找莫中云的,她说,她叫萧梅,是个女水手,而这女婴,是她和莫中云的孩子。

  当年莫中云在海上的时候,因为寂寞,因为欲-望,或是因为什么各种各样的原因,他结识了萧梅,在某些或真或假的山盟海誓之后,两个人就在颠簸的海船上发生了某些亲密的关系。

  后来,莫中云不知因为什么原因突然下船走了,而他走后不久,萧梅却是发现自己怀孕了。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萧梅生下了一个女婴,然后,等到做完月子之后,她就按照之前莫中云留下来的地址,找到这里,就是想要一家团聚。

  对于这些事情,莫中云没有否认,他认了,可是……他却没有半点想要留下萧梅的意思,甚至连这个孩子,他也不想要。

  这时候,距离他跟那个书香人家的姑娘结婚,只剩下不到半年的时间了。

  她告诉萧梅,那个姑娘人很好,性格温柔娴淑,那才是他想要的伴侣,而至于萧梅……呵呵,旅途寂寞而已,大家露水夫妻一场罢了。

  他拿出一笔钱甩给萧梅,让她走,如果觉得钱少可以说,但是再不要来干扰自己的生活。

  而对此……萧梅只是笑了笑,对这个忘恩负义的男人,她连一句骂人的话都没说,只是将那孩子往莫家一放,然后转身走了。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儿。

  很快,莫丈天老爷子就知道了。

  他将莫中云劈头盖脸臭骂一顿,骂他不检点,做出这种狼心狗肺的事情。

  而对于这个女婴,莫丈天则是百般疼爱,越看越喜欢……是啊,都说隔辈亲隔辈亲,虽然这个女婴来路不是那么正,却是莫丈天第一个孙辈儿,而且小丫头长得漂亮,笑起来特别甜,呀呀呀的,他这个当爷爷的能不喜欢么?

  四个字:整天抱着。

  再来三个字:整天哄!

  已经爱到骨子里去了。

  莫丈天那时候就跟得了病一样,一会儿见不着小丫头,就是愁眉苦脸茶饭不思,而见着了,抱在怀里,就是满面笑容,高兴好像什么似的。

  他给小丫头起名叫莫允晴,允是这一辈的排字,晴,是希望她的笑容能够永远像晴天里的阳光一样。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注意到在莫允晴的手臂上,有一个淡黑色的刺青,是一个船锚的形状……莫丈天想:“因为孩子妈妈是女水手的关系,所以才给孩子刺了一个这样的东西吧……”

  好吧,其实这也无关紧要,孩子身上一个小小的刺青罢了。

  就这样,莫允晴就在莫家住了下来,虽然莫中云不太上心,却架不住莫丈天喜欢这个孩子。在这之中,萧梅也来看过孩子几次,却都是来去匆匆,很奇怪的是,作为一个被人始乱终弃的可怜女人,她脸上却始终看不到任何一点点的悲伤,也没有任何愤怒,对莫丈天,甚至对莫中云,见到的时候她都是面色如常,出人意料的平静。

  随着时间的渐渐推移,莫中云的婚期越来越近了,莫家人也开始变得忙碌起来,置办酒席,购买礼物,安排宾客的住处,研究具体的流程……为了莫中云的婚事,大家都忙得不亦乐乎。而到了婚礼举行的那一天,莫家张灯结彩,宾客盈门……那时候莫家已经是云海市有名的富豪大户了,正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那天从早到晚,来捧场的各路朋友简直是多不胜数,而且每个人都准备了不菲的贺礼和红包,祝福新人百年好合,白头到老。

  而萧梅……她也给了一个红包。

  她的红包,很薄!

  里面没钱,只有一张很普通的白纸,上面写着一句话——你再也见不到晴晴了,祝你新婚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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