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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灭董之战 第二十四章酒馆诉计


  题记:晋阳城外吉出战,河内酒馆诉奇谋。

  晋阳城下,西域联军大帐之内,联军主帅向乌孙的主将吉,下达了前去阻击大汉援军的命令。

  乌孙的主将吉,本来是乌孙宰相的儿子,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但是因为吉从小就酷爱剑术,喜欢舞刀弄枪,便弃文从武,选择了当将军。

  也就是如此,吉才想要会一会那大汉的援军。因为听说大汉援军的统帅,是一个叫宇枫的家伙,而且据说还是大汉第一剑客夏越的徒弟。所以吉非常想要会一会这位,大汉第一剑客的徒弟。

  吉领命出帐,带着本族的勇士,向南方奔去。

  从洛阳要到晋阳,最近的一条路,便是走河内如太行山,在出壶关入并州,直插晋阳。所以说,壶关可以说是宇枫的必经之路。而吉也就把第一个目标定在了壶关,他要先取壶关,然后再以逸待劳,等待宇枫的到来。

  ======接连着数天的赶路,就连毅力坚强,受过专业训练的白马义从也受不了,就更不用提宇枫了。

  虽然苦,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叫苦,所有人都默默的忍受着。因为他们知道,宇枫的心里,比他们更苦。宇枫仍是只字未提,别人又怎么好意思说什么呢。

  不过数天的不眠不休的赶路,已经耗尽了白马义从的体力。宇枫心中明白,如果这样上战场的话,别说动手了,估计只有乖乖被砍的份。所以宇枫在行军到达河内的时候,便下令全军休息半天,所有人都能够自由活动。宇枫也带着赵云等人,找了一家小酒馆休息。

  酒馆之内,宇枫和赵云、颜良、文丑三人分别落座,就见宇枫取出了自酿的美酒。颜良一见美酒,便笑嘻嘻的说道:“主公的酒可是不容易喝啊,好长时间才能见着一回。”

  只听文丑在一旁附和道:“就是就是,都这么长时间了,才见第二回见到。来,主公,给俺喝一口。”

  赵云在一旁笑道:“你们两个酒鬼,就知道要酒喝。也不想想酿酒是需要时间的,他哪有那么多时间给你们酿酒?”

  颜良、文丑二人一听,也是这么回事,不过又说道:“那现在有酒,俺们还不能喝一口?”

  宇枫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说道:“行。这可是你们说的,就喝一口,不许多喝。”

  颜良、文丑二人一听大囧,哀求着说道:“主公啊,一口太少了点,怎么着也得两口吧?”

  宇枫看着二人,一副很开心的样子,笑道:“想喝可以啊,不过我有个条件。”

  颜良和文丑作出一副警惕的模样,问道:“想喝酒还有条件?什么条件?”

  宇枫一笑,说道:“你们想喝酒,就让你们喝个够。不过在和敌军对战的时候,你们必须把敌军主将的首级给我取过来。”

  颜良和文丑哈哈大笑,咧着嘴说道:“主公啊,我们还以为什么条件呢。就这个条件,也太容易了吧?”

  赵云在一旁一听,笑道:“你们认为容易么?要知道这回的对手,可是西域联军,总兵力有十几万人。想要在十几万人之中取得对方主帅的首级,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一件事情。”

  颜良和文丑摇了摇头,说道:“那有什么,那些异族都是些怕死的主,向来都是欺软怕硬。只要你一看是能震住他们,想要取得敌方主将的首级,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别看颜良和文丑嘴上这样说,但是心里可不是这样想的。他们想得是,先把酒喝了。至于取敌方主将首级的事情,那是后面的事。反正不管行不行,这酒已经喝到了。

  当然宇枫不知道,自己认为纯洁的三国人,竟然会这样想。真不知道宇枫若是清楚之后,还会不会认为这是一个纯洁的世界。

  不过因为宇枫现在不知道,所以很自然就被蒙了,将酒交给了颜良和文丑二人。宇枫将酒交到二人手中之后,说道:“你两先喝着,我和大哥有事要谈。”

  二人拿到酒之后,都是抢着喝,哪里还听得到宇枫说什么,只是嗯嗯的应了两声。

  赵云心中明白,宇枫一定是有重要的事情,要和自己商量。所以也没有再管颜良和文丑二人,而是将注意力集中到宇枫这边,准备听听宇枫要说什么。

  只见宇枫先是夹了一口菜,才说道:“大哥认为,我军此去晋阳,应该如何取胜?”

  赵云一愣,说道:“白马义从虽然战力不凡,但是若想以三千人,胜过敌军十几万人,恐怕也毫无可能。莫非三弟有何妙计?为何有此一问?”

  宇枫一笑,才说道:“因为有一件事想和大哥商量。我准备并分两路,一路走太行山,出壶关入并州,再直奔晋阳。另一路则是取道河东,入并州去晋阳。大哥以为如何?”

  赵云思虑半响,才说道:“分兵而行,虽然有一路能够起到奇兵的效果,但是想要以三千人剩十几万人,还是毫无可能。”

  宇枫点了点头,说道:“大哥此话不错,但是三弟我何时说过,这分出去的部队,是做奇兵之用?”

  “这……”赵云又是一愣,有些跟不上节奏,问道:“不做奇兵,莫非是要做伏兵?”

  宇枫微微一笑,说道:“不错,正是如此。分兵出去在一处险要地段设伏,然后由另一路引诱敌军,将敌军引入伏击地点,再进而全歼敌军。”

  赵云摇了摇头,反对道:“就算伏击敌军,若是在敌军数量众多之时,也未必能起到想要的效果。所以三弟还请三思而行,这打仗可不是儿戏啊。”

  宇枫先是一笑,才问道:“我怎会将打仗视作儿戏。只不过山人自有妙计,三弟我是十拿九稳啊。”

  赵云此时真的糊涂了。以三千对十万,获得胜利还是十拿九稳的事情,这怎么可能?

  不过赵云哪里知道,以少胜多的事情,在中的历史上简直是数不胜数,经典的战例多之又多。其中比较经典的,便是宋朝之时,岳飞在青龙山八百破十万,以八百人击败金军十万人。

  也就是有着五千年的积累,宇枫才对用三千人击败敌军数十万人,有着不一般的自信。既然岳飞能够做的到,他宇枫为什么就不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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