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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慢羊羊遇见了姑娘


  凌霄这个人,什么都好,唯一的缺点就是打字速度超级慢。他也有自知之明,在进入组织的时候,便将自己的网名改成了“慢羊羊小公子”。他很少在群里露面,只有有什么重大事情的时候才会象征性表示一下自己的存在感。

  因此“姑娘的手指”经常称他为“组织里最没有存在感的人”。

  群里男女比例平衡,不知道是不是在之前就确定好的,三男三女。他一开始没想过会和这些队友产生太多的羁绊,在他看来,队友就只是队友,就像幼儿园里一起工作的那些老师一样,只会是同事。

  其实凌霄就是这样一个性格冷淡的人。

  曾经有一个追求他的女老师,在办公室里当众骂他是个性冷淡的人——因为他面对她的湿身诱惑毫无反应。

  他也一度怀疑过自己是不是性冷淡,不过后来也就释然了,管他是不是呢,大不了单身一辈子。

  直到接到组织的紧急指令,让大家在总部集合。首长说已经订好了机票,要直飞南京,组织里的两个人在南京遇到了困难。

  那一次,他才知道什么叫缘分。

  坐他旁边的就是方玲玲,“姑娘的手指”。这位姑娘好像有三个巨大的胃,在飞机上点了双人份的套餐。他原本以为她要和他分享,结果一直等她全部吃完了,他才反应过来。

  汪城笑说:“方玲玲,你一个学舞蹈的人,这么狂吃海喝真的好吗?”

  她是学舞蹈的?凌霄有些讶异。

  说实话,在这之前,凌霄对队友们没有太多的在意。

  后来,下了飞机后,他在车上将这些人的信息全部恶补了一遍。方玲玲坐在副驾驶座上,啃着KFC的全家桶。

  ****我是凌方的分割线****

  方玲玲腰细腿长,舞功在学校里更是一流的,自新生入学以来,基本上每次的活动都会有她的身影。

  因此,她的追求者排起队来,可以从大礼堂一直排到校门口。

  不过她向来恣意随行,谈恋爱也要看自己的情感倾向。大学三年,她也没有遇见一个瞧得上眼的。

  直到遇见了凌霄。

  凌霄外表温润和雅,风度翩翩,而且身上带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和力。见到他的这一刻,她脑海里只有一句“上善若水”。

  她知道这样子形容不合适,但是眼前的男人就像一泓清泉一样,缓缓地淌过了她的心田。

  从南京到陕西,一路风尘仆仆,他们曾在迷途中相互鼓励,曾在生死危机中相互扶持,他为她吃过醋,受过伤,她也体会到了从没有经历过的心动。

  从阴山回来后,她便答应了凌霄的求婚。

  彼时,凌霄和她都坐在轮椅上,两个人的脚都有不同程度的骨折,站不起来。他从病号服里掏出了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笑着问她:“要不要跟我去一趟民政局?”

  他总是这样,不懂得浪漫,但是他一笑,仿佛整个世界都随之点亮。

  方玲玲挠了挠头:“可是我没准备好。”

  “我给叔叔阿姨打过电话了。”凌霄却道,“只要你答应,我们现在就可以去。”

  方玲玲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头:“嗯,好啊。”

  民政局的大妈说,敲了那么多年的章,还是第一次看见推着轮椅来登记结婚的夫妻。

  父母推着他们走出民政局的时候,语重心长地对凌霄说:“凌霄,我们把玲玲交给你了,她从小被我们宠着惯着,性格不太好,你多担待些。”

  “爸妈,你们放心。”凌霄温柔一笑,“我会继续宠她惯她,用一辈子来读她。”

  结婚后第一年,他成为了幼儿园的园长,她依旧在北京读完了大学。

  结婚后第二年,她有了孩子,他辞去了那边的工作,在北京一家幼儿园重新找了一份工作。

  结婚后第三年,孩子出生,他们决定收徒。

  异能者基本上都会在三十岁左右开始寻找合适的接班人。凌霄的年纪差不多了,方玲玲这时候收徒却早了些。

  但是她执意如此,首长也只能同意。

  这一年凌霄请了长假,带方玲玲去了西藏旅游。在朝圣途中,他们遇见了一对年幼的藏族兄妹,正在埋葬他们因病身亡的母亲。

  后来,他们成为了两人的徒弟。

  很多年后,他们带着儿子去参加伙伴们的聚会,却只来了江准夫妇和他们的一双儿女。明倩儿带着自己的徒弟和余子箫,去了阴山野狐岭隐居,过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生活。

  他们曾也去野狐岭找过明倩儿,但是只碰到了余子箫。

  余子箫在西安大学读经济学,那会儿正好放假。他告诉他们,明倩儿经常会独自去山里待好几天,而且并不喜欢这段时间会有人去打扰她的清静。

  方玲玲尊重她的意愿。

  最后,他们在面朝野狐岭的入口处上了一炷香,敬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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