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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节 波斯奴


  唐军和吐蕃在遥远的西域进行着血战的关头,西域呼罗珊地区的近邻,阿拉伯半岛发生了一件足以影响国历史的大事。///

  阿拉伯远在天边,距离原万里之遥,怎么能和国历史发生了纠葛。这似乎不可能,不过,历史有着自己的规律,且听细细道来。

  每年的秋季,太阳溜达远了,阿拉伯半岛的滚滚暑热退去,正是一年最为美好的季节。在温暖的红海暖风吹拂下,朝觐日已经不可避免的到来,曾经安静的麦加城人流滚滚,白色的衣服飘荡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犹如大海波涛,汹涌不息。

  现在,阿拉伯半岛因为富甲天下和战乱频繁而著称于世,但这是石油美元带来的福利,古代的阿拉伯半岛可是另外一个样子。阿拉伯半岛有另一个名字阿西亚,含义为“干旱。”这个名字起得很酷,确实是实至名归。在一年之的大部分时间,阿拉伯半岛热浪滚滚,难于忍受的撒哈拉热风肆虐,吸干了任何潮湿,唯有冬天是温暖的。

  但是,阿拉伯半岛的气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个世界最大的半岛,因为受到红海、印度洋和北非沙漠的多重影响,具有气候的多样性。沙漠西部的绿洲麦加的气候是很舒适的,适合人类居住。

  一般来说,人类大量聚集的地方,必然是战略要地,因为有人的地方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有战争,实际也是如此。

  从地图看,麦加靠近红海,濒临阿拉伯半岛腹地,为商旅往来的必经之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因此发展迅速,成为了重要的继站。

  商业心不缺乏商业交易,这一天是伊斯兰的节日,天气也是非常的温柔,麦加城里的市场红红火火的开张了。

  阿拔斯在仆人阿卜杜拉的扈从下,挤过拥挤的人流,来到了伊斯兰教圣地的心部位。

  阿拔斯是大食帝国的建立者、先知穆罕默德的最小的叔父阿拔斯的后代,属于神圣的家族,在看重家族血统的当时具有神圣的地位。因为具有高贵的血统,阿拔斯具有优先权,能够不受约束的进入“天房”朝觐。

  天房在阿拉伯语为“克尔白”,意为“方形房屋”。这个定义很准确,天房当初是一个小房子,后来,阿拉伯人混大了,当然不能委屈了“真主”,于是进行了扩建,成为了一座宏伟的建筑。现在,这一座伫立在麦加城圣寺央的立方形高大石殿,为世界穆斯林做礼拜时的正向。

  天房大门高于地面约2米。大门对面的墙有两个标记,表明先知穆罕默德曾在该处做过礼拜。

  朝拜后,阿拔斯带着仆人阿卜杜拉,顺着大街行走,被人流拥挤着,一不留神来到了奴隶市场。

  热闹的麦加奴隶市场,几乎乱成了一锅粥,叫卖奴隶的经纪人撕破嗓子大声的叫着数,竞拍的买家不停地起哄着。

  看过《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这样的阿拉伯经典故事的人,不会陌生古代阿拉伯社会的奴隶阶层。

  古代阿拉伯奴隶买卖贸易非常繁荣,因为阿拉伯人好战的习性,欧洲、北非、西亚战火熊熊,这块土地并不缺乏战俘。战俘是奴隶的主要来源,奴隶是王室和贵族炫耀财富的重要手段,倭马亚王朝的亲王,如果没有1000名以的奴隶,都不好意思出来见人。甚至,普通的士兵都可能是奴隶主,叙利亚士兵在军营,士兵如果没有奴隶服侍,都觉得没面子。

  过多的奴隶也导致奴隶贸易的繁荣。黑种、黄种、白种的奴隶竞价拍卖在集市,而最受欢迎的则是多才多艺,容貌姣好的拜占庭白人女奴。

  阿拔斯过着优裕的生活,家里蓄养的女奴无计其数,各种颜色的都有,他甚至分不清有哪一个女奴曾经过自己的床。女人太多,像进入在花园之,不会记住一朵玫瑰一样,必然产生视觉疲劳,因此,他对千娇百媚的女奴不感兴趣,看过一眼算了。

  在人群之拥挤,阿拔斯挤得一身臭汗,感觉兴趣全无,打算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回到自己在麦加圣山下的别墅,在几个漂亮女奴的服侍下洗一个香艳无的鸳鸯浴。

  不过,来时容易去时难,人真的太多了,阿拔斯费了好大的劲儿,通体大汗淋漓,才挤到市场的边缘。

  人终于少了许多,压迫感顿时减轻,阿拔斯长出了一口气,正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呼罗珊口音的吆喝声。

  因为人声鼎沸,阿拔斯没有听得很清楚,因此,他向阿卜杜拉问道“刚才那个家伙喊的什么,似乎是叫卖一个波斯勇士。”

  阿卜杜拉不满的说道“主人说得对,那个呼罗珊奴隶贩子正在叫卖一个波斯奴,吹嘘说这家伙一个可以打倒十个。这都是吹牛叫价,忽悠别人当的,主人不必当真了。”

  阿拔斯微微一笑,打算要走,突然想起了什么,驻足想了想,说道“闲着也是闲着,我们过去看看。”

  阿卜杜拉不敢违逆主人的意图,但身的臭汗还没干呢,又要挤出一身更臭的汗。因此,心里不愿意,嘟嘟囔囔的跟在主人阿拔斯的身后。

  阿拔斯挤到贩卖男奴的地方,相对于女奴贩卖的繁荣,这里的人不多,急于达成交易的更少。市场显得冷清,很少有人喊价,急得奴隶贩子们大声的招揽着生意。

  阿拔斯在作为标的的高台前转悠着,四处寻找着,终于发现了一个猎物。

  一个全身几乎****的年轻奴隶站在高台央,这个人年龄大约有20岁,有着一头浓密卷曲的黑发,蓝宝石一样的眼睛,面目犹如刀刻一样,线条粗狂。或许是常年劳作的关系,身泛着古铜色,大块的肌肉在阳光下隆起,显得异样的健壮。

  此刻,这个奴隶的一只脚被长长的绳索拴在一个五、六米高的粗壮的木桩,身体可以自由行动。不过,他可没有动,抱着肌肉隆起的肩膀,冷漠的看着人群,脸没有任何害怕的表情,仿佛是一个国王,在巡视自己的国土和臣民。

  阿拔斯立刻被这个骄傲的奴隶吸引了,走到高台前,仔细的打量着。

  奴隶贩子是一个狡诈的粟特人,身穿褐色短衣,戴着粟特人特有的尖顶帽子,留着一幅狡猾而夸张的八字胡,胡子带着白茬儿。他已经吆喝了一午,是找不到买家,都要急疯了。看到终于来了一个感兴趣的买主,立刻沙哑着嗓子进行推销。

  阿拔斯没有搭理奴隶贩子的巧舌如簧,问道“你刚才说,他一个人可以打倒十个人,这是真的吗?”

  粟特人贩子恭敬地摘下了尖顶帽,托在手行了一个礼,献媚的说到“您有所不知,这都是小人谦虚了,如果小人说波斯奴打得过三十个汉子,别人都会认为小人吹牛。实际,他可以打倒一百个。”

  是挺能吹的哈!阿拔斯出身高贵,性格非常稳重,最讨厌别人大话炎炎。听到了如此不着边际的吹牛,立刻兴趣索然,对阿卜杜拉使了一个眼色,扭头往外走。

  似乎要咬钩的鱼儿溜走了,粟特人贩子大失所望,嘟囔着说道“都认为小人吹牛,这个波斯奴被大食东部总督抓了,要拉到外面处决。一个百夫长带了一百个人,没想到,还没走到喀布尔河,这一百人都被他策反了,成了他的忠实部下。”

  阿拔斯吃了一惊,当即停下了脚步,转回身,仔细的打量着这个波斯奴。

  粟特人贩子眼睛很毒,敏锐的抓住了阿拔斯面孔的细微变化,觉得有门儿。他现在已经闻到了钱的味道,心情变得很好,马挥舞着皮鞭,让波斯奴转一个圈,在台走两步,给老板看看。

  阿拔斯压抑住心的希望,故意轻描淡写的问道“那他又怎么成了你的奴隶,你不怕他手下的一百名士兵吗?”

  “您说的是这事儿啊!”粟特人贩子笑了,笑得很****,说道“您不知道,波斯奴有一个相好的,总督看他跑了,抓了他的相好的。总督在布哈拉城贴出了告示,如果他不归案,把他的相好送进军营,钉在门板让军士干死。这厮也是一个情种,得到了总督的许诺以后,一个人来投案。总督说话算数,将他的相好的放了,将他卖给了小人。”

  这个故事很狗血,忽悠的成分太大了,不过,大千世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故事也不是不可能,要不咋有了传呢!阿拔斯依然有疑问,于是问道“既然波斯奴如此英雄了得,你是怎么从呼罗珊把他带到这儿的,难道不怕他说动你,或者干脆把你杀了?”

  “波斯奴为人守信用,呼罗珊赛雅尔总督和他约定,如果没有主人将他释放,他要终身为奴。总督够损的,哪有主人肯将花钱买来的奴隶释放的,所以这是一个死契约。不过,总督掌握着他女人的生死,波斯奴不得不答应。因此,我这一路,根本不防着他,让他替我赶车,一直到了圣城。”粟特人贩子炫耀地说道。

  阿拔斯抬头对波斯奴问道“他说的是真的吗,难道你真的为诺言失去自由?”

  波斯奴伸了一个很舒服的懒腰,冷笑着说道“穆斯林已经皈依了伊斯兰教,自然言而有信。不过,这厮根本不信任我,我赶车的时候,也得绑着一条腿,像现在这样。实际,我真的要跑,一条绳子算什么!”

  这个人的口音带有呼罗珊的味道,阿拔斯顿觉兴趣,问道“如果你能在十个数内从这根绳子脱身,我许诺给你自由,做一个给我看看。”

  阿拔斯出了一个很不容易解答的题目,绑在腿和木桩的绳索,打的都是阿拉伯人栓骆驼的死结。如果没有刀,别说10个数的时间,是10几个10个数的时间,都无法解开。而他确信,粟特人贩子狡猾透顶,不可能让阿拔斯拥有一把刀的。

  不过,阿拔斯强人所不能,是想印证一下,穆斯林是不是真的有人所不能的本事。如果真的是大话炎炎的庸才,也不是自己感兴趣的了。

  穆斯林大喜过望,立刻一个转身,纵身冲向木桩,手足并用,攀爬着高高的木桩,像猿猴一样爬到了木桩的顶部,将绳索套从顶部拿下来,随即松开双臂,稳稳地落到了高台之。

  这一刻犹如电光石火,阿卜杜拉还没有数到7,表演结束了。

  阿拔斯微微点头,一个人在一瞬间找到了脱逃的办法,说明他为人很机智,而这样的人,恰恰是自己需要的,于是说道“如果我买下了你,你会忠诚于我吗?”

  穆斯林大声回答道“如果你买下了我,是我的主人。我以安拉的名义起誓,永不背叛主人。”

  阿拔斯非常高兴,对粟特人贩子说道“成交,说吧,多少钱?”

  粟特人贩子高兴地说道“您真识货,小人不贪财,只要一千个第纳尔(金币)。”

  穆斯林大声叫道“主人,不要他的当,这厮刚才叫价才是一千个第尔汗(银币),故意抬价的,一眨眼儿涨了好几倍。”

  当时,因为开采技术低下,白银的数量极少,因此,金子和白银的价没有现在这么高,大约值为1:4。

  粟特人贩子被揭了老底,气得胡子都翘起来了,恶狠狠地小声威胁着说道“你要是搅黄了生意,我把你卖到尼罗河挖矿,不出三个月,累死你这厮。”

  穆斯林根本不买账,大声说道“死死,有什么了不起,是爷们儿不能瞪着眼睛说谎。”

  阿拔斯微笑着看着他们打嘴仗,暗暗为穆斯林点赞。这个人的忠诚和直爽是不容置疑的,而这正是自己所需要的,因此决心更加坚定,摇摇头说道“这个价也不高,阿卜杜拉,给钱吧。”

  阿卜杜拉吃惊的嘴都合不了,当初,自己卖了800个第尔汗,主人都觉得不值,今天这厮凭什么有这么高的价码!他的内心受到了打击,自尊受伤严重,因此,嘟嘟囔囔的不肯打开钱袋付款。

  阿拔斯劈手夺过钱袋,伸手抓出了一张契约,填1000个第纳尔的数字,扔给了粟特人贩子。

  阿拔斯淡淡说道“我是阿拔斯家族的阿拔斯,你知道应该到哪里换钱的。”

  粟特人贩子乐得几乎昏过去,高兴地将契约塞进了怀里,捡起了绳索套,递给了阿拔斯。

  阿拔斯淡然说道“绳子留下干什么,没听到我刚刚说过的吗,他只要解开绑缚,我给他自由,难道你让我在先知曾经站立的土地言而无信吗?他现在不是奴隶,而是我的兄弟,哪有当哥哥的锁着兄弟的。”

  干了这么久的生意,第一次有买主这么说,这不是开玩笑吧!粟特人贩子像见了鬼一样的看着阿拔斯。

  也不怪粟特人如此惊讶,1000个第纳尔可以买5个漂亮的女奴,可以在帝国境内买到最好的房子,如果下馆子,挑最好的吃,可以吃到死。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这个家伙竟然不要了,真让人费解。

  粟特人贩子肚子里直磨叨,真不能跟有钱人讲道理,这些人有钱烧出毛病了,闲着没事儿撒钱玩,太有病了!

  粟特人贩子嘴里嘟囔着,手的刀不停地割着绳索,一不留神将自己的手划出了一条大口子,顿时鲜血流淌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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