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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朝代的兵器及结构分部介绍2


  明朝兵制

  中国明朝(1368~1644)改革元朝军事制度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卫所制皇帝独揽军事大权全国要地设立卫所军丁世代相继给养仰赖屯田。[燃^文^书库][www].[774][buy].[com]【燃文书库(7764)】此制在维护明朝君主**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军队的统辖与卫所制朱元璋统一全国後采纳刘基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中央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改为五军(即中左右前後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征讨镇戍训练等则听命於兵部。遇有战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所调发的军队出征。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於朝官军各回卫所。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和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制度旨在保证皇帝对全**队的控制。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置指挥使为地方统兵长官。都司之下在冲要地区的府(含直辖州)县(州)置卫或设所。一般卫由卫指挥使率领辖5个千户所共5600人千户所由千户率领辖10个百户所共1120人百户所由百户带领辖2个总旗共112人总旗辖5个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国都司卫所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兵额最多时达270余万人。

  京军与地方军?明朝军队分为京军(亦称京营)和地方军两大部分。京军为全国卫军的精锐平时宿卫京师战时为征战的主力。洪武初年京军有48卫。成祖迁都北京京师接近前线京军多达72卫并正式成立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平时五军营习营阵三千营主巡哨神机营掌火器战时扈驾随征。以後京军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12卫军以及隶属御马监的武骧腾骧左卫和右卫等4卫营。

  地方军包括卫军边兵和民兵。卫军配置於内地各军事重镇和东南海防要地。边兵是防御北方蒙古骑兵的戍守部队配置於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的9个军镇史称“九边”。民兵是军籍之外由官府佥点用以维持地方治安的武装内地称民壮义勇或弓兵机兵快手西北边地称土兵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有苗兵狼兵等土司兵。此外还有不同行业和阶层组建的矿兵盐兵僧兵(少林兵五台兵)等遇有战争常被召出征战争结束仍回原址。

  卫军主要是步军骑军东南沿海也置有水师。官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诸卫造船抗倭使水师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卫军的武器装备不仅刀牌弓箭枪弩等冷兵器制作精良火器已占很大比例铜铳铁铳地雷各类火炮开始装备部队。中央还设立兵仗和军器两局负责铸造火器。各省都司卫所也遍设杂造局专管所在卫所的兵器修造。

  明初卫军主要来自随朱元璋起义的“从征军”元朝和割据势力投降的“归附军”因犯罪而被谪发的“恩军”以及抑配民户入伍的“垛集军”。“垛集”原是军伍缺额时抑配民户补充军伍的一种办法朝廷颁行《垛集令》後成为卫军的主要徵集方式。按《垛集令》的规定民3户为1单位其中1户称正户出军丁其余为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永乐以後正户与贴户的壮丁轮流更代为军。军民严格分籍。当军之家皆入军籍称军户属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管束优免一丁差徭身份和经济地位都与民户不同。军户固定承担兵役父死子继世代为兵并随军屯戍住在指定卫所。若军户全家死绝或逃亡由官府派员到原籍勾补亲族或贴户顶替称为“勾军”或“清军”。

  屯田制与募兵制?卫军实行屯田制度。按规定边地军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个军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按份徵粮。洪武至永乐年间全**屯约有**十万顷。除大量军屯外还实行商屯作为补助手段即按“开中法”由商人在边地募人垦荒缴粮以补充军粮。

  明中期以後由於大批屯田被豪右将校侵占商屯亦因“开中法”遭破坏而废弛军卒生活无着而大批逃亡卫所制逐渐崩溃。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京军覆没。为保卫京师朝廷派官四出募兵以应急大规模推行募兵制募兵逐渐成为军队主力。大凡战斗力较强的军队都由招募而来如抗倭名将戚继光之“戚家军”俞大猷之“俞家军”等。但是实行募兵制养兵耗费大募兵愈众国库日绌於是频繁地向民众勒索激化了阶级矛盾。至明末募集之兵训练废弛战斗力转弱并相继逃亡终於无法挽救明朝的灭亡。

  清朝兵制

  中国清朝(1644~1911)是以满族上层为主体建立起来的中国历史上最後一个封建王朝也是封建经济高度发展和**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并走向衰败的时期。它经历了1840年鸦片战争以前的封建社会和以後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两个历史阶段。其军事制度既因袭历代王朝的旧制和本民族的传统也受到西方的影响。至清末许多近代军事制度已逐渐建立和发展起来。

  清朝前中期兵权主要控制在皇帝手中。雍正时设军机处以亲信充任军机大臣“掌军国大政以赞机务”(《清史稿□职官》)凡用兵大事皆由其承皇帝旨意办理。中央设兵部名义上是全国最高军事机关实则“不过稽核额籍考察弁员而已”(《历代职官表》卷十二)。光绪三十二年(1906)兵部改为陆军部始有统率全**队的权力後又增设海军部但军机处的权力仍重。到宣统三年(1911)改责任内阁另设军咨府以秉承诏命襄赞军谋军机处遂废。

  八旗兵和绿营兵?八旗兵以镶黄正黄正白正红镶白镶红正蓝镶蓝等八种旗帜为标志。“旗”本为满族“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兼有掌管军事政治生产三个方面的职能。凡旗人男丁皆可为兵平时生产战时打仗。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八旗各有旗主皆为世袭旗兵为其私有。太祖**哈赤初定旗兵编制每300人为1牛录领兵官称牛录额真5牛录为1甲喇领兵官称甲喇额真5甲喇为1固山领兵官称固山额真共领7500人是为1旗。以後牛录数量增加旗数未变。太宗时增设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至此共有24旗。入关以後清廷虽仍沿用以旗统兵的制度但八旗兵已成为完全不事生产的军事和政治组织分为京营八旗和驻防八旗两种直属於国家而不再归旗主私有牛录甲喇固山各领兵官也都依次使用佐领参领都统等汉语称谓。京营八旗亦称禁旅八旗分为郎卫和兵卫。郎卫是从正黄正白镶黄等所谓上三旗的满蒙族人中挑选组成的亲军营负责侍卫皇帝和宫廷归领侍卫内大臣统辖。兵卫负责拱卫京师主力有骁骑前锋护军步军等营还有选自各营装备精良的士兵组成的健锐营火器营虎枪营神机营等。除骁骑营归八旗都统直辖外其余分置总统和统领统率。驻防八旗由镶白正红正蓝镶蓝镶红等所谓下五旗担任分驻全国冲要城镇以畿辅东北内蒙古为最多作为镇慑地方的武力分由各地将军都统城守尉统率。八旗兵为世兵制在16岁以上的八旗男性子弟中挑选。“余丁”和不满16岁的“幼丁”可以挑补为养育兵即预备兵。

  绿营兵是参照明朝军卫制度改编和新招的汉兵。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建制单位因而得名。有马兵(亦称骑兵)步兵守兵之分。马兵步兵亦称战兵。沿江海设有水师。绿营兵籍皆注於册由兵部管理。“骑兵拔於步战兵步战兵拔於守兵守兵拔於余丁无余丁乃募於民”(《乾隆大清会典》卷六十七)。将官归兵部选任“凡直省武职副将以上列名具疏请补参将以下按月升选”(同上书卷六十)。绿营仅有极少数驻京师称巡捕营隶属八旗步军营统领。其余分屯各省依所辖地域之大小远近险要和人口的多少确定兵额列汛分营“以慎巡守备徵调”。绿营兵以“镇”为基本单位作为全国各大镇戍区的基础设总兵1员为镇的主将。在总兵之上设有提督用以节制一省或数省区域内的各镇总兵又有巡抚其兼提督者有权节制各镇。在巡抚提督之上又设总督用以节制一省或数省区域内的巡抚提督和总兵为该区域的最高军事长官。各镇绿营兵按协标营汛编制。总督巡抚提督和总兵都各有直属亲兵统称本标分称总督标巡抚标提督标总兵标。标辖2~5营分称中左右前後营居中镇守以备徵调。凡副将所属之兵称协是协守要地的部队按防守地的重要程度编配数十至千余人规模不等的营以守备地名命名由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分别统领。次要地区设汛。每汛数人至数十人不等由千总把总统带。自提督以下仅有统兵权而无调兵权其军令寄於总督和巡抚兵权归於中央。遇有征伐皇帝另简经略参赞大臣统兵调集各地绿营出战事毕即解大臣兵柄。

  八旗兵和绿营兵都实行薪给制按年或月发一定的银饷和米粮。武器装备主要有弓箭刀矛等冷兵器炮鸟枪铳枪抬枪及火箭(见中国古代火箭)火球火罐喷筒等火器此外还有云梯藤牌鹿角等。八旗兵的薪饷和武器装备均优於绿营兵。

  勇营?1840年鸦片战争以後八旗兵与绿营兵已**不堪用。1851年太平天国革命爆发清廷谕令各省举办团练“助剿”。曾国藩在湖南募团丁为官勇订营哨之制粮饷取自公家称湘勇或湘军是乡团改勇营之始。继之又有仿湘军制度建立的淮军和各省勇营。及战事既毕除曾国藩直辖的湘军和其他一部分勇营遣散外各省险要处仍以勇营留屯称为防军。防军之外又有练军。它从绿营选练而来其营制饷章也全仿湘军任务与防军同。这样自同治至光绪中日甲午战争结束时防军与练军成为清朝的主要武装力量它们的营制皆源自湘军。湘军以营为基本建制单位500人为营营辖4哨哨辖8队分由营官哨官什长率领从两营至数十营设统领。兵必自召将必自选训练指挥自主粮秣薪饷自筹。每营只服从营官一人每军只服从统将一人营军彼此独立互不统属都只服从曾国藩兵部无权管辖。湘军制度之盛行成为清朝兵制的一大变革。从此“兵为将有”中央兵权移於将帅。这个时期清军的武器装备和训练制度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清廷在一部分洋务派官僚的主持下购买和仿制洋枪洋炮轮船铁舰雇用外籍教习和顾问举办武备学堂开始采用西式武器和操典训练军队并建起了近代海军。但是这种变化既是初步的又是畸形的。旧有的大刀长矛并未废除集兵方式没有改变军队建制仍维持勇营制和其他旧的组织形式。军队的主要新式武器和教习都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这反映了清军的近代化具有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特点。

  新军?1894年清廷在甲午战争中惨败湘军淮军防军练军又相继**不堪用於是又有“新建陆军”“自强军”代之而起。因其武器装备全用洋枪洋炮编制和训练尽仿西方军队故称新军。《辛丑条约》签订後清政府决定进行军事制度改革在中央设练兵处在各省设督练公所并计画在全国编练新军36镇。以北洋新军作为中央军(亦称****)以各省新军为地方军将原有的防军练军和其他旧军(旗兵除外)汰弱留强一律改为巡防营。新军以镇为基本建制单位每镇官兵定额12512人由步马炮工辎重等兵种组成设统制率领。镇下分协标营队排棚分由协统标统管带队官排长和正副目率领。平时以2镇为1军战时则根据情况或以3镇为1军或合数军为1大军由总统或军统率领。新军的中下级军官多为国内武备学堂毕业生充任间有少数学习军事的留学生。集兵方式采用募兵制在体格嗜好及文化程度上有严格规定。新军的品德教育以“忠义要旨”为中心技术训练“以实用易学为主”。清政府本想通过军事制度改革收回全国兵权但召募发饷等操於将帅手中武器装备有赖於外**队的私属性质毫无变更。至宣统末年新军只练成13镇(另说14镇)由於辛亥革命爆发便随清亡而终。

  太平天国兵制

  太平天国(1851~1864)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农民起义所建立的政权。其军事制度既具有农民起义军的特点又受封建制度和天主教的影响。

  太平军的最高统帅为天王(洪秀全)。初期全军分成中军前军後军左军右军各委主将统辖主将直接受命於天王。不久又设正又正副又副等军师军师遵天王令管全军。克永安後封各主将为东王西王南王北王翼王东王节制其余四王成了太平军的实际统帅。天京变乱翼王出走太平军上层军事指挥体制发生变化。1858年恢复五军主将制由中军主将总统全军。後又增设靖东平西定南征北四方主将。在主将之上又设天将朝将等官职。太平天国没有设立定制的军事统辖机关军师主将等均以其王府僚属为办事机构。

  太平军的组织体制依《周礼》制定。军为基本单位编13156人。军设军帅辖5个师师设师帅辖5个旅旅设旅帅辖5个卒卒设卒长辖4个两两设两司马辖5个伍伍设伍长统4个圣兵(见图)。军帅以上依次设监军总制将军指挥检点丞相各级官职。从监军到丞相只是官员的职位等级平时没有相应的建制部队战时各官分领一军或数军出征作战。

  太平军初期只有陆营後增设土营。土营曾编成2个军用以掘地道和攻城。随後又建水营编成9个军在长江中下游及洞庭鄱阳等湖泊作战其编制悉如陆营。定都天京後计有陆营95个军加上水营土营共106个军但据史料称各军并不满员有作战能力的共约10~15万人。

  太平军的兵员多是自愿投军的农民和社会下层群众军官从英勇善战的士兵中选拔。阖家投奔太平军者壮男编入战斗部队妇女编入妇女营儿童参加童子军。初时多将同县同地参加太平军的人集中编组。出广西後由於参加者众多遂打破地域界限实行混编。

  太平军实行“圣库制度”。作战获得的财物或“打先锋”取得的钱粮尽交“圣库”。人无私财违者处罪。官兵均无常俸所需钱粮油盐衣物等均视“圣库”之盈虚发给。但是此制度到中後期逐渐废弛。

  太平军官兵之间以兄弟姐妹相称。有严格的纪律曾先後颁布过《太平条规》《行军总要》等军律。太平天国前期军队组织严密利於行军作战连它的敌人亦称其“具有条理”“由本及末一气通联颇得身使指应之效”(《贼情汇纂》卷四)。後期政治颓败军事指挥层次过多设官繁冗又滥封高官以致形成指挥不灵的局面。

  台湾省兵制

  台湾省(1912~1949)经历了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3个时期。各时期的军事制度依其所依附的国家和效仿的制度不同而改变。

  中央和地方军事机构南京临时政府由临时大总统统率军队设陆军部海军部分掌陆海军行政又设参谋本部掌军令。但南京临时政府只控制了南京附近及一些革命党人掌握的军队。北洋军阀政府由大总统统率全军陆海参3部职掌同前。一度设陆军训练总监掌陆军教育训练。1919年设航空事务筹备处1921年改称航空署掌航空行政。1927年奉系军阀控制北洋政权时将陆海参部和航空署合并为军事部。北洋军阀政权从未完全控制过全**队。1923年孙中山在广州建立与北洋政府相对立的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设军政部。1925年国民政府在广州建立设军事委员会辖参谋部秘书厅海军局航空局军需局政治训练部等机构。北伐战争开始又设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事委员会内各机关(除秘书厅外)皆改隶总司令部。1928年国民党政府撤销军事委员会以政府主席兼任陆海空军总司令并在行政院内设军政部掌军事行政(後该部海军署分出为海军部航空署分出为航空委员会)而政府主席之下又设参谋本部和训练总监部。1932年重设军事委员会由其委员长统率全军辖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等机关并指导行政院属下的军政部海军部。抗日战争中以军事委员会为最高统率部中央各军事机关皆归其统辖。1946年撤销军事委员会成立国防部。该部隶属於行政院内设6厅12局又设参谋总长承最高统帅--总统意志指挥全军下辖陆海空军及联合勤务等4个总司令部。

  武昌首义时建立的鄂军都督府是民国时期的第一个地方军事政治机构。以後起义各省纷纷依例。都督为一省最高军政长官之下有分区而治的军事长官--镇守使。有的省和地区还设有护军使和都统。後来各省都督先後改称将军督军督办在名义上隶属中央但是常不听号令并截留税款扩编军队逐步演变成割据势力成为控制一省以至数省的军阀。国民党政府时期在省主席下设保安处或保安司令部管辖地方保安部队。

  军队的武器装备和组织编制台湾省各时期军队使用的武器主要有步枪机枪火炮以及少量的飞机军舰坦克等重武器大部为外国制造自身没有建立完整的军事工业体系。

  陆军是主要军种。陆军中主要是步兵另有骑炮工辎重通讯等兵种。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制定陆军暂行编制将清末新军的镇协标营队排棚改为师旅团营连排班师为战略单位。12月北洋军阀政府也颁行大体相同的陆军编制。1926年国民革命军编成8个军各军(除第7军外)辖3个师师辖3个团团辖3个营营辖3个连此即“三三制”编制。军师编有炮兵部队但多不齐全。1929年国民党政府召开编遣会议规定以师为战略单位分甲乙丙3种甲种师辖3个旅共9个团乙种师辖3个旅共6个团丙种师辖2个旅共4个团。各师又辖有数量不等的炮兵和骑兵部队。1939年又改以军为战略单位军下辖3个师共9个团还直属一些炮兵工兵部队。抗日战争结束後又以师为战略单位师辖旅旅辖团称“整编师”。此项整编尚未完成1946年又恢复军取消旅。民国时期还编有路军集团军军团兵团战区绥靖区等其编组无定制按临时发表的组织规程办理。实际上各建制单位缺额甚多常常不能反映它的实力。

  海军规模较小。北洋政府时期海军编成第1第2舰队隶属於海军总司令部下辖若干艘军舰。国民党政府时期又陆续编成中央长江渤海练习等舰队和鱼雷游击队。抗日战争初海军舰船多自沉於长江江阴马当等水域。日本投降後*美英“军援”的军舰及接收侵华日军军舰重建海军编成3个舰队。

  空军规模也较小。1913年北洋军阀政府购买法国飞机12架建立南苑航空学校开始组建空军。1920年後各地军阀和国民党军队陆续建立航空学校或航空处编有规模很小的航空队。1934年航空委员会编有8个航空队1936年编成9个大队共30个中队以後又在大队之上设路司令一级。

  兵役制度北洋政府时期采用募兵制。1915年制定《暂行陆军徵募条例(草案)》将兵役分为常备续备後备国民4种但并未执行。各军阀往往自行募兵不守定制。国民党政府成立後仍沿用募兵制。1933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兵役法》两年後实行徵兵制。兵役分国民常备两种规定年满18~45岁的男子不服常备兵役者皆服国民兵役平时按规定训练战时应徵。常备兵役又分现役正役续役。20~25岁男子应徵入营服现役3年。期满退为正役为期6年平时在乡应赴规定之操演战时应召回营。正役期满转续役40岁止任务与正役同。在各地陆续设置团管区师管区军管区作为兵役机构。实际上国民党政府只注重现役徵集其他规定没有执行。而现役兵员的徵集名为徵兵实则抓丁。

  教育训练制度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军事机关均颁发过《训练大纲》《操典》《教范》《阵中要务令》等但大多没有实行。训练内容和要求大都由部队长官自定。许多部队(主要是非嫡系)实际是不练之师。但各类军官学校比较正规。陆军军官教育分养成和深造两级培养初级军官的陆军军官学校和培养高级军官的陆军大学。国民党政府时期还设立了步骑炮工等兵科学校作为养成和深造之间的进修教育。海空军分别设有海军学校和航空学校。此外还有一些培养技术军官的军医测量军需兵工等学校。抗日战争末期成立国防研究院以培养陆海空联合作战的高级指挥和参谋人员。台湾省时期各军校大多袭用日德美等**队的教材聘用一些外籍人充任教官。

  後勤补给体制陆军以战略单位(师或军)为供给单位直接向陆军部(後改军政部)请领运输自行解决。海空军按建制下发。1933年军事委员会设兵站总监部负责作战部队军需品的补给运输。抗日战争期间军事委员会後方勤务部在各战区集团军作战地域设兵站机构负责各军师的补给由辎重部队运送前方。国防部建立後由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设立的补给司令部和各省区供应局向前後方各部队补给。

  台湾省时期的军事制度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相适应既保留有封建军制的残余又受到资本主义国家的影响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许多变革这是与中国历史上各封建王朝的军事制度所不同的也是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大唐帝**制

  一、初唐的府兵制度:

  1、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将关中分为12道,即12个行政区域;每道置一军,共12军;又设若干骠骑府、车骑府,分别隶属于12军。武德三年分别授予此12军军号:万年道参旗军、长安道鼓旗军、富平道玄戈军、酒泉道井钺军、同州道羽林军、华州道骑官军、宁州道折威军、岐州道平道军、州道招摇军、西麟州道苑游军、泾州道天纪军、宜州道天节军,每军设将、副将各一人,督率府兵且耕且战。

  2、贞观时依隋制,设府兵之最高统帅部门十六卫--其中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候卫、左右领军卫、左右屯卫、左右骁卫这十二卫各领军府40至60不等,军号分别为骁骑、熊渠、豹骑、羽林、射声、次飞,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不统府兵;以及太子东宫六卫率--太子左右卫率、太子左右司御率、太子左右清道率,诸卫率各领军府3至5不等,东宫十帅府中的太子左右监门率府、太子左右内率府不统府兵。

  太宗又分全国为十道:关内、河南、河北、河东、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全**府虽然由12卫和六卫率分领,但同时又按地域隶属于道,所以府兵有双重节制。12卫和六卫率领有军府,但不得自行征调,调兵须有皇命,地方上不见命令不发兵;十道及下属各州不直接领兵,其对下属军府的职责是进行检查督促;各军府长官发兵时须以鱼符为凭,州、道长官参与合对;各卫、率所属军府不集中在一道、州,一道、州的数个军府也分属不同的卫、率,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结党和割据,虽然缺点是不利于应急,但笔者觉得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好办法了。威服四夷,屹然天下,全仗于此!!!

  贞观十年(公元636年),军府长官改称折冲都尉,副手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军府改称折冲府(即折冲于樽俎之间之意,备兵而不用兵,吾神往之~~~),其数目时有增减,大约保持在600府左右,府兵约60万人,骑兵约占十分之一。编制如下:

  十道(检点士兵于)

  ||--上府(1200人)-6团-12旅-24队-120火

  12||

  卫||--中府(1000人)-5团-10旅-20队-100火

  和(取兵于)------折冲府-----|

  六|--下府(800人)-4团-8旅-16队-80火

  卫|

  率|--特府(1500人)-5团-15旅-30队-150火

  每火10人,设火长;每队5火共50人,设队正;每旅2队共100人,设旅帅;每团2旅共200人,设校尉;并分上、中、下府;另有特府,乃武周为拱卫东都洛阳特设。

  3、唐代府兵制度概况:

  (1)兵员概况:

  唐代府兵有内府和外府之分,内府即“三卫五府“--亲卫、勋卫、翊卫,而勋卫、翊卫又分为一、二两府,内府卫士负责宫廷宿卫,外府即各折冲府。府兵的选拔其时有三项标准:资财、材力(体力)、丁口,而以资财为首,等级观念很严;三卫五府士兵由五品及上柱国以上官员子孙组成,外府士兵由六品以下官及良家子弟组成;家中人口多、体力好的人21岁入役,61岁出军,三年一检点,相当于终身义务兵,本人享受免租庸调,同时自备粮秣、短兵器,战马和盔甲、长兵器由国家负担,每年冬季以府为单位由折冲都尉指挥进行操练。

  (2)勤务:

  府兵平时分散在各地折冲府,每年轮番到京城担任宿卫任务,称为“番上“。兵部将距京城5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5组,每5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距京城500里至10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7组,每7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距京城15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8组,每8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距京城2000里的折冲府兵分为10组,每10个月轮流番上一次;这个规定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府兵的驻扎地距京城无论远近,其实际服役天数(包含路途往返及实际宿卫时间)基本相差不大,都是平均每月10天左右;如果路途确实极远而影响到了府兵服役质量,可以上缴一定数目的钱物来以资代番,还可以连续执行两个月的宿卫任务来并番;如遇临时征发远征作战,战后可按作战时间免去其番上任务。如此即可保证府兵的训练时间不受干扰。

  (3)衰亡:

  唐初实行均田制时,对于有军府的州很重视,保证了兵源需要和军费控制,但随着均田制的弛坏和农民逃亡,兵源已近枯竭,折冲府已无兵可交、不能维持番上;且府兵分布比较分散,军官升迁缓慢、军士被卫将视为厮役,也以无人愿入伍了。故天宝八年,朝廷即实际上废除了这种制度。

  二、骑:

  府兵为初唐时期的主要的中央军,但并不是唯一的,募兵制一直与其并行(贞观至开元年间曾有过数次较大规模的募兵),比如说沿边戍兵既是大多为募来。开元十年,因久无边事,亦因限制边将日骄,将60万边兵裁撤了20余万,恰好此时府兵制度已经浸坏到了极点,很多军府已经不能派出番上的士兵,朝廷因此转而用募兵来解决中央宿卫部队的兵员问题,从裁撤的边兵中拣选12万人直接隶于12卫,不再派往其下属军府,直接由本卫番上,而12卫从此亦不再依靠各折冲府输送士兵了。这一由当时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导致的募兵制的盛行,使得(音“锅“)骑就此组建并直接代替了府兵!但是天下承平日久,军备松弛、重文轻武,原来募集的骑士兵待遇、素质、士气、训练均较地下,既不象府兵自备资粮,也没有明确规定由国家供给,因此它属于过度性的军队,仅存在了20余年就只剩下了官员和空额,历史极短。也有说法云骑是属于府兵的一种,但从上述分析中笔者觉得还是应该区别开来。

  三、禁军:

  唐代南衙是中央官署的统称,地处宫城之南,称为南衙或南司,16卫府属南衙,由宰相负责,文臣主兵事,南衙卫士一般由各折冲府番上;宦官居北,称为北衙或北司,羽林亲军等禁兵属北衙,由皇帝亲信宦官负责,武臣主兵事,北衙禁兵一般为皇帝、太子亲兵。有时南北衙兵将也会对调、互兼官职。

  唐建国后,高祖以太原从龙之兵3万作为宫城宿卫,称元从禁军,又称父子军,他们终身为皇帝亲兵、子弟相补、待遇优厚。总体来看,禁军可以人为地分为5个系统,第一是太宗选善射者百人组成的百骑,以后陆续更名为千骑、万骑、左右龙武军,第二是太宗精选勇士组成的北衙七营,以后陆续更名为左右屯营、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和左右羽林军统称羽林亲军,设羽林大将军,为皇帝之最亲信,地位远高于诸卫大将军;羽林亲军在玄宗时因朝廷开边、许多悍将劲卒转投边兵追求军功而削弱了许多;第三是肃宗至德二年用追随其回到长安的禁兵子弟组成的左右神武军,故左右龙武军、左右羽林军、左右神武军总称北衙六军;第四是肃宗为加强殿前警卫增置的殿前射生左右厢,当时约千人,后扩编、改名为左右英武军、宝应军、殿前射生左右军、左右神威军、天威军。

  第五既是中晚唐时期最主要的禁军--神策军。公元754年(天宝13年),朝廷为防御吐蕃新设一只边兵首称神策军(兵员应为募集),为平安史之乱勤王后由宦官鱼朝恩掌管,驻扎陕州,收编了很多精锐的西北边兵,兵额已上万;永泰元年吐蕃入寇,鱼朝恩掌之驻扎苑中正式成为中央禁军,又收编了许多精锐的藩镇部队,分为神策左右厢,德宗时又改为左右神策军,两军主将为护军中尉、副将为中护军,均为宦官,并由此而确立了宦官统领神策军的制度,同时边兵往往归神策军指挥,称为神策营,神策军也于此时达到了极盛。神策军除负责宫廷宿卫外,同时还兼负防御外敌、平灭内患之职,公元783年剿灭泾原叛兵一役殊死作战、克建奇功,最后发展到拥兵15万。但这是皇帝通过家奴之手掌握的部队,除亲信宦官外其他官吏不能插手,阉人气焰日盛、难以节制、逐渐大权独揽,他们运用手中的权力不断为神策军增加粮饷、提拔军官,致使神策军耽于享乐、兵无斗志,予藩镇以“清君侧“之口实屡屡举兵向阙,皇帝不得已只好靠杀宦官以求藩镇退兵,朝廷威严尽失。至晚唐时,五部禁军均已兵微将寡、名存实亡了。

  四、藩镇:

  1、唐初时道相当于现在的军区,长官为大都督(战时出征称大总管),又以守捉、军、城、镇作为不同等级的边防军分区,其长官称为“使“,有时一部分都督以钦差身份持节上任,至睿宗景云二年(公元711年)以节度使为固定官职取代“使“时仍只有统兵权;玄宗时沿边以数州为一镇设九节度使、一经略使,藩镇既指节度使及所部军队,首长由重臣出任,赐双旌双节、揽军政大权,十镇共拥兵486900人:

  藩镇名所在地职责军力

  安西节度使今新疆库车管理西域24000

  北庭节度使今吐鲁番防御突骑施、坚昆20000

  河西节度使今甘肃武威隔离吐蕃、突厥73000

  朔方节度使今宁夏灵武防御突厥64700

  陇右节度使今青海乐都防御吐蕃75000

  剑南节度使今成都防御吐蕃、绥靖南夷39000

  岭南五府经略使今广州绥靖南夷15400

  河东节度使今山西太原防御突厥55000

  范阳节度使今北京防御契丹、奚91400

  平卢节度使今辽宁锦州招抚室韦、37500

  2、藩镇军中按兵源分有以前分番服役的健儿、罢诸州团练使后新组建的团结兵和地方乡兵;按构成划分有只领的外镇兵、属下州的郡兵、屯于藩镇帅府内宅的内院兵;最重要的是牙兵,又称衙兵,藩镇之最亲兵,极为精锐,负责保卫衙城和藩帅,是藩镇军的核心力量。

  3、节度使权限过大,亦有身兼数镇者,终至酿成安史之乱。乱平后,以前为平叛新设的和归附的藩镇林立,兵将久镇一处导致节度使出现世袭现象、尾大不掉,朝廷无力节制;而一些忠于王事的藩镇因宦官监军掣肘、国家粮秣供应不及时也倍受钳制。噫,藩镇!军制之毒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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