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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章


  第一节

  两年后,周蓁仍然记得第一次遇见顾而已的那个晚上。

  周蓁当时刚下班。她在山东一座不算繁华的城市,在一座不算高大的写字楼,每天负责跑跑腿打打杂,每个月有三千块的工资拿。家里人都没想到她读了四年大学出来赚的钱还比不上周荟开副食赚的零头多。周蓁母亲走得早,打小就只有她跟父亲两人。周荟是伯父的女儿,只比周蓁大一岁,但比她高一个头,长得也比她好,十六岁就嫁给镇委书记的儿子生了孩子,周蓁的大侄儿现在都快长到她胸口了。

  周蓁听周荟的话,不是因为她们感情有多好,而是因为周蓁怕她。周荟一直嫌周蓁是家里最矮的,时常都怪二婶太矮,才把周家一直以来的身高基因给毁了。一米七的周蓁在大学校园一直被人叫做“长腿姐姐”,可是只要站在一米八的周荟面前,她永远都觉得自己只有一米长。周蓁八岁那年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父亲一个人去了山西,打那时起周蓁就是在大伯家长大的。周荟成绩向来不好,读完初中就读不下去了,她让周蓁跟她一起去广州打工,周蓁没答应,硬是读到了大学毕业。周荟看不惯这个跟他们家格格不入的“妹妹”,她搞不懂为什么要念这么多书,她见着书就头疼。但她在广州没待多久就回来了,她在那儿认识了镇上的人,很快就怀上了孩子。

  周蓁一直觉得命运的奇妙很难说得清,都是周家姊妹,偏又是如此千差万别。但是周荟安排她去相亲,她却从来不拒绝。说到底,她也知道,在家里人的认知中,周荟这样的闺女才是有出息的,嫁了好人家,生了三个大胖小子,自己开个小店都能赚个盆满钵满。周蓁知道自己毕业后没赚多少钱,自然在强大的金钱逻辑面前得低头,眼下她唯一的出路就是嫁个好人家。

  如果那天她没有遇到顾而已的话,也许现在的她已经跟那个全家人都很满意的相亲对象有了孩子,也许现在的她正在向周荟请教怎么织毛衣纳鞋底。

  第二节

  顾而已是到山东开学术研讨会的。散会后,他一个人上街走走,可天色渐暗,他却记不得回去的路了。他一直用的是五年前的那款手机,键盘都摁得发白也没换成智能手机,如今自然也没办法用什么手机地图导航了。

  周蓁坐在马路旁边换鞋,她穿了一天的高跟,后脚跟都磨破了,走到离公司不远的地方,便迫不及待地找出包里的布鞋换上。

  顾而已走过去问她金茂酒店怎么走。

  周蓁连头也没抬,顺手指了个方向。她听见问路的人说:“抱歉,那边有两个路口……”

  周蓁抬起头,准备说什么,却在看到他的那一刻,收回了原有的不耐烦。

  两年后,周蓁依然记得顾而已那天穿了一件白色衬衣,脖颈下方有两粒扣子未扣,周蓁抬眼就看见了精致的锁骨。她从未见过一个男人有那样好看的骨头,比她遇见的所有女人的都要好看。

  最后周蓁决定带他回酒店,反正她租的房子离那儿也不远。

  周蓁时常想为什么她对那个晚上记得如此清楚,而顾而已却对她毫无印象。大概是那天他过分好看,而她又太过寡淡:脚上是一双黑色带灰的布鞋,身上是一套连她自己都不忍想起的工作装。那时的她活得卑微又蹉跎,像是被人折断后扔在地上被尘土掩埋的狗尾草。可是他们走了一路,顾而已一直是含笑跟她说话,周蓁在他眼里并未看见嘲笑和鄙夷。

  听到顾而已的声音,周蓁才晓得自己的普通话是多么拙劣。他说话带着白城人特有的腔调,语气末尾的儿话音让周蓁情不自禁地想模仿。而她说话就像山东煎饼里的生菜,字句咬重了,会有“咔嚓咔嚓”的声音。周蓁走到半路,有意带他绕了远,多听说会儿话,周蓁就觉得自己离尘埃更远一点。

  第三节

  沈清静静地听周蓁说话。到最后,她也没问那天晚上周蓁和顾而已是怎么上的床。她只听见周蓁带笑的声音。

  “人寂寞起来都一样。可是沈清,他进入我身体的时候,我觉得完整。我甚至觉得他是我至高无上的皇,有他临幸是我莫大的福。我本想把这段美好的邂逅就这样忘了,可是第二天早上醒来他却将我环进怀内,他说我不该如此生活。我问他堂堂P大老师就不怕我把他寻花问柳的事公之于众,可他翻身在上紧紧地压着我,望着我说他不怕。那一刻我便知道我完了,因为我怕了,我还没得到他,可我已经害怕失去了。”

  “我准备考研的消息最早是周荟知道的,她抱着最小的儿子来我住的地方。跟我合租的人都知道我有个姐,那天她们都吓得不轻。周荟骂我打我,硬要拉我回家。我回哪儿?自家房子早就烂得不像话了,我爸多少年没回来过了,他在山西挖煤我连他是死是活都不知道……我把刀插在桌上那一刻,周荟走了,她说她再也不管我了。沈清,我活了这么久,那是我第一次觉得我是为自己而活。”

  沈清没说话,一直保持着沉默,可她觉得喉咙很难受。她遇到过很多决绝的人,很多糊涂的人,可是像周蓁这样糊涂得决绝,决绝得糊涂的人,她是第一次见。

  “第一年,我什么都不会,我本科读的师范,好歹算有点底子,可是看到考题那一刻我就懵了,我看的我背的全偏了。我是哭着考完的,眼泪把卷子都打湿了,走出考场前我一直在想顾而已改卷的时候要是看到我的卷子会不会稍稍有一点的心灵感应,直接给了高分让我过了啊。是我想多了,累死累活我又来了一年。我一边上班一边复习,否则我真的没钱吃饭没钱交房租,周荟说不管我就真不管我了,我再也不是他们周家人了。直到我拿到P大录取通知书,过了很久,我才敢买了零食去看我的侄儿。沈清,我是真觉得自己挺没良心的……”

  “天快亮了。”沈清说。

  但周蓁没听见,那么多的话她从未跟人提过,那么多的心酸她以为再也不会说出口了,可是现在,她要全部说出来,她的唾沫早就淹没了她的耳朵。

  第四节

  “我一直戴着一粒耳环。是那天顾而已落下的。我不愿去想这粒耳环是给谁的,可是要是没有它,我想我坚持不了那么久。”

  ……

  周蓁还在继续说,可是沈清却只能沉默着替她难过。人的寂寞与孤独是难以想象的,所以才会把生命中一瞬即逝的烟火当做永恒的光泽。

  “可是我戴着他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却完全忘了我。沈清,我真的不奢求他记得我,可是我没想到他真的忘了我。也许在他心里,那时的我不过是一个□□焚身的寂寞女人。他忘了我也好,如今我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地站在他面前。”

  沈清想哭,可是她听见周蓁在笑。天色渐亮,沈清不知道何时才看得见霞光。

  “他其实是有点喜欢我的对不对。他说我配得上周蓁这个名字,天知道我是多么努力地想摆脱这个姓这个字,可是他说我配得上,我便只好喜欢它。我在他背上的时候,肚子痛到不行,可是有他背着我,我觉得就这样痛死过去也足够。”

  沈清翻了个身,头枕在手上,耳朵有持续的嗡鸣声。楼下食堂开门了,新的一天开始了,可是周蓁呢,对她而言,不过是又一个执迷的轮回。

  沈清脑子里间或交错着景岳和周蓁的样子。周蓁等了两年终于成为了顾而已的学生,可是沈清不知道她还要等多久才能等到顾而已伸过来的手。沈清苦笑,简简单单一个“情”字,其实她们都逃不过。顾而已会到另外的城市开会,会在别的地方迷路,会遇到同样好心带路的姑娘,他是如何优秀的男人,一晚上就足够点亮一个同样“迷路”的女人,无意掉落的一粒耳环就足够支撑一个女人找到与他重逢的路。耳环是一对一对的,沈清拿不准他会不会在别的女人那儿丢下另外一只,可她也同样拿不准,景岳会不会亲自上阵唱一曲安眠哄一个女人入睡。

  爱情便是这样的——提心吊胆。悬着的心落不了地,堪堪望着脚下大河弯弯,山高水长尚不敢放手一博,以至于连耳边涛涌浪起都笑她连是不是爱情都分不清楚。

  原来我们都是傻的。活得太用力的人,傻起来也会更难想透。

  “沈清,你跟你的老乡有一个美好的开始,有一个美好的相遇,要是真的喜欢,真的不要就这样错过了。我没你那么好的福气,要是人生有一次重来的机会,我想我会选择用来重新认识顾而已。”

  沈清侧耳,却只是在若有若无的光线中轻轻点头。周蓁并未看见,她也看不见沈清眼里的心疼。

  沈清自知,她跟景岳的相遇再平凡不过,再狗血不过,可饶是如此,依然有人羡慕不得。

  人与人的缘分早在开始就已注定。周蓁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当初她飞蛾扑火般的奋不顾身如今却成为了她不愿顾而已想起的禁忌,她为了心中执念苦了许久才得以重新站在他面前,可是如今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到底是对还是错。在她怀疑对错时,她就该知道,她对不了了。

  沈清觉得头很痛,再过一个小时她又得起床。太过疲倦了,那些有的没的都消失了,唯有沉沉睡过去,才感觉得到身体贴近了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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