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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节 不速之客


  在太阳下落的轨迹中,大地从明亮变成了朦胧。[燃^文^书库][www].[774][buy].[com]【更多精彩小说请访问】在这样的颜色中,高仙芝和马老四带着人马离去,人马渐行渐远,逐渐淡出了视野,唯剩下一阵滚滚烟尘。

  封常青一直看着马队消失在遥远的天际,直到尘土散尽,草原一片空蒙,唯有乱云飞渡,这才将目光收了回来。

  封常青回过头来,看着凌乱的草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然后又看了看犹如惊弓之鸟的新兵们,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看到封常青沉默不语,剩下的四五十名新兵眼巴巴的在一旁等待着。

  现在的这些新兵,失去了组织的领导,都感觉自己成了孤儿,不知道自己的下一步要迈到哪里,因此,他们都把识文断字的封常青当成了主心骨。

  一个大约五十几岁的男人望着封常青,结结巴巴的问道:“封先生,现在旅帅死了,队正不在,一个当官的都没有,大家没了主意,你给拿一个准主意吧。”

  封常青扫了他一眼,淡淡的说道:“旅帅死了,那是无可奈何的事,这叫自作孽不可活。马队正离开了,只要不死就会回来,这地儿挺大,也不是他的家。大草原寂寥无边,一旦走错了道路,我们就只有死路一条了。现在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在这里等。”

  在一个不确定的地点,守着一群尸体等待,这是一件很难熬的过程。因此,新兵们的眼神儿黯淡下去了,纷纷的长吁短叹。

  经过了又一次死亡而安然脱险,封常青的内心发生了奇异的变化,既然自己总是扮演砧板上的鱼肉,这样的日子实在让人愤怒,那么,自己现在要努力的变成一把刀。既然如此,一定要抓住每一个表演的机会,让自己的向上爬升的路变得平坦一些。

  有了这样的心思,封常青打算卖弄自己的领导能力了,于是,他拍了拍老男人的肩膀,对他说道:“老大哥,这里就你年龄最大,威望最高,还是你给大家出一个主意吧。”

  这一声老大哥叫得温暖,老男人受宠若惊,不过,这人天性憨厚,表达能力有限,嗫嚅着说道:“封先生,我一个老汉,打小儿没读过书,什么也不懂的。不要叫我老大哥,叫我老吴就行。只要您说话,大家都听,是不是啊?”

  现在,大家没有了主心骨,急需一个顶雷的,因此,齐声大呼:“听封先生的。”

  封常青就等着这句话,但他没有表现出来,而是故意为难地说:“我是一介书生,一不留神混到队伍里,杀人越货的事不会干,不能服众,我说什么都没用,大家未必都听我的。”

  这些新兵蛋子,都是质朴的农家子弟,面朝黄土背朝天熬到了青年时代,没有接触过滚滚红尘,心灵干净的就是一张白纸,哪里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一看到封常青推脱,当时就急了,纷纷请求他勉为其难,拉兄弟们一把。

  “既然兄弟们信任封某,那么我就说几句。”封常青很满意大家的表态,决定出头了,于是指着横七竖八的尸体决然说道:“这些都是我们的兄弟,都是和我们一起共过患难的。现在他们死了,我们活着的人,要为他们料理后事,让他们入土为安,不至于成为孤魂野鬼。弟兄们,你们看这样行吗?”

  “独在异乡为异客,”最担心的就是死了没人埋,成了名副其实的孤魂野鬼。能够想到弟兄们的身后事,不抛弃,不放弃,这是一个长者的所为,让人打心眼里佩服。封常青的话得到了共鸣,大家纷纷赞同。

  这时,有人喊道:“封先生,吐蕃军人的尸体我们也管吗?”

  封常青冷冷一笑,说道:“吐蕃的习俗和我们不同,他们的尸体要切成一块块喂鹰,他们管这个叫‘天葬’。他们不喜欢整个的,我们也没工夫展示厨艺,如果我们给他们埋了,说不定会招惹他们半夜拜访。半夜三更的跟你们唠十个铜钱的,难道你们不害怕么?”

  封常青的话惹得大家一阵哄笑,紧张的气氛明显放松了。随即,他接着说道:“把他们的尸体扔到一旁,是老鹰还是豺狼,那都不是我们操心的了。”

  大家轰然答应一声,立刻乱纷纷的散去,找趁手的家伙挖坑掩埋尸体。

  人多好干活,大家七手八脚的一顿忙活,很快就掩埋了尸体。这些刚刚离开家乡的中原农民,还没有来得及见到朝廷分配的土地,就永远的埋在了异域他乡,魂兮归来都难,想一想让人鼻酸。

  空气中泛着新鲜泥土的味道,一座座新坟拔地而起,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这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大草原上寂静无声,唯有无边的黑暗大山一样压下来。

  封常青感觉到自己就是那个“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陈胜,内心的愁苦一扫而空,马上进入了领导的角色。

  封常青点齐了人数,将缴获的吐蕃军队的武器发放下去,将人马分成四队,每队十几个人不等,指定了具体的人负责。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规矩,有了具体的执行人,一切就好调度了。封常青下令,挖了四个大灶,将吐蕃军队的死马割成大块,炖到大锅里。

  血腥气合着煮马肉的味道在茫茫的大草原上扩散得很远,引得很多的野狼在四周嚎叫。

  封常青命令添加柴火,将篝火弄得更大一些,然后安排四个年轻力壮精神旺盛的人站岗。为了保持足够的体力,每一个时辰一轮换。

  封常青调度得宜,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迅速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命令得以顺利执行。

  时光悄悄的过去,很快就到了下半夜。

  突然,酣睡的封常青被岗哨叫醒,说是来了一群胡商。

  岗哨是一个精明的小伙子,悄悄的说道:“封先生,这些人有六七个,骑着快马,带着大刀和弓箭,好像没什么奇怪。可是说来奇怪,我看着总有些不对头,就是不知道哪里不对。”

  封常青看了看天,月色已经隐没在昏暗的云层之中,能见度很低,正是夜晚最黑暗的时刻。

  封常青心里暗暗思衬着,在草原上旅行,狼虫虎豹什么的不难碰到,隔三差五遇见土匪也不奇怪,可以说,大草原上步步惊魂,带着武器不奇怪,如果不带反倒让人怀疑了。然而,旅行的人都是顶着太阳赶路,这个时候正是野狼活动猖獗的时刻,在这个时候走夜路,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要是对头了反倒是让人不相信了。

  封常青懒洋洋的从温暖的被窝里爬出来,伸了个懒腰,感觉到有些寒冷,向着燃烧的火堆旁走去。

  篝火疯狂的燃烧着,驱散了夜的寒冷。在火堆旁,一群身体胖大的胡商正在烤火。

  封常青一眼就发现了这群胡商的不同之处。

  这些胡商身体肥胖,身上罩着宽大的黑色袍服,脚上穿着黑色的牦牛皂靴。

  这一身服装很正常,来往的胡商都这么打扮,问题是,这些人的衣服上镶嵌着巨大的宝石,在火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极具富贵感。更为夸张的是,一个年纪大约四十几岁的人,明显是这些人的头儿,他的手上竟然带了六枚戒指。

  这些戒指价值连城,都是产自天竺的红宝石和祖母绿,每一颗都能在长安最好的地段换一座最大的宅子,而且是带有假山、荷花池,配有漂亮丫鬟的那种。

  封常青虽然没有来过西域,但他明白一个道理,所谓财不露白。作为一个千里迢迢求财的商人,应该小心低调才是,这样明晃晃的露出财宝,肯定有什么蹊跷。

  封常青淡淡的问道:“几位缘何星夜赶路,难道遇到了什么意外么?”

  手上戴满了戒指的男人将右手捂在了胸口,弯腰致敬,然后恭敬地说道:“突骑施的商人阙?伊难如,数日前离开碎叶到北庭交易。在路上碰上了土匪打劫,只好连夜逃脱,随身的行李都丢了。没想到遇到了狼群,幸亏将军搭救。”

  这个家伙随手送上了一顶高帽,封常青莫名其妙的成了将军。但是,封常青可没觉得自己的地位高了,因此,一笑置之,说道:“无心插柳而已,不必往心里去。不过,突骑施是什么东西,还望明言相告。”

  阙?伊难如吃惊的睁大了眼睛,到了这个地儿,不知道突骑施的鼎鼎大名,这家伙不是开玩笑吧!当他确定封常青没有开玩笑的时候,很无奈的深深吐了一口气,说道:“突骑施是这里的一个强大的民族,一直为大唐朝廷守卫着边陲。你们的皇帝知道我们可汗的功劳,曾经为我们的苏禄可汗在丹凤楼举行宴会,皇帝甚至认下苏禄可汗为义子,极尽恩宠。”

  还有这等事?封常青真正吃了一惊,不相信的看着阙?伊难如。但怀疑归怀疑,人家说的信誓旦旦,自己也没有理由不相信,起码找不到不相信的理由。

  封常青歉意的说道:“我们都是新征召来的,刚踏入此地,实在不知这里的情况,望请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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